中華民國104年中國青年救國團青年獎章授獎辦法

 

一、宗  旨:獎勵青年優良德行與傑出成就,表揚青年對國家社會之重大貢獻。

 

二、候選人條件:

   國  籍:中華民國國民,須居住國內者。

   年  齡:13歲以上,45歲以下(出生日期在民國59年元月1日以後,民國90年

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12月31日以前,以身分證為準)。

   性  別:不拘。

 

三、申請類別:凡具有下列優良事蹟之一,足資青年範式者,得依據規定頒授青年獎章。

   (一)忠勇事蹟:從事愛國活動,堅苦卓絕,不避艱險,著有功蹟者;或其他英勇事

蹟足資表揚

(二)孝友事蹟:孝親睦鄰,友愛兄弟,眾所讚譽者;或其他孝友事蹟足資褒揚者。

(三)仁愛事蹟:冒險犯難,捨己救人,恤孤濟貧,有益於社會風氣者;或其他仁愛 

     事蹟足資褒揚者。

(四)信義事蹟:誠信篤實,不苟取予者;或檢舉弊害,伸張正義者;或其他信義事

蹟足資褒揚者。

(五)和平事蹟:消除民間隔閡;融洽地方感情,有助於民族團結者;或宣揚民族文

     化,加強中外青年合作,裨益國際和平者;或其他和平事蹟足資褒

     揚者。

(六)禮節事蹟:敬老尊賢,守法重紀,能起示範作用者;或其他禮節事蹟足資褒揚

      者。

(七)負責事蹟:盡忠職守,不避艱險,犧牲小我,達成工作任務;或其他負責事蹟

足資褒揚者。

(八)勤儉事蹟:刻苦耐勞,純樸勤奮,堪為青年表率者;或增加生產,改良品質,

有益於國計民生者;或其他勤儉事蹟足資褒揚者。

(九)強身事蹟:從事國民體育運動,著有成績者;或發揚體育道德,創造運動員典

型者;或其他強身事蹟足資褒揚者。

(十)助人事蹟:推行社會服務,熱心公益事業,有助於社會進步者;或協助地方災

害救濟,勇敢果決,並能迅赴事功者;或其他助人事蹟足資褒揚者。

(十一)博學事蹟:努力學術研究,有重要著述或發明者,或其他博學事蹟足資褒揚者。

(十二)有恆事蹟:經長期努力,鍥而不捨;終於完成有價值之工作者;或其他有恆事

蹟足資褒揚者。

 

四、推薦辦法:

(一)各機關團體、學校或個人均得依據本辦法向本團各縣市團委會或總團部推薦候

      選人。

   (二)推薦時請填用規定之推薦表,除填寫申請類別、優良具體事蹟及推薦單位(人)

綜合意見外並請檢具有關證明資料文件(影本)。

   (三)請附候選人自傳一篇(以A4紙張橫打列印,以一千字為限),內容包括學、經

歷、優良德行、傑出成就之奮鬥經過及對社會國家之貢獻。

   (四)請附候選人優良事蹟之有關照片兩張。

 

五、推薦時間:中華民國103年10月6日起至12月5日止,以郵戳為憑。

 

六、評  審:

   (一)第一階段:各推薦單位推定3至5人組織審查委員會為初審單位,對各申請或

推薦之候選人,應就其家庭狀況、生活言行及請獎事蹟,派員訪問

瞭解,搜集資料,提交審查會議,嚴格審查,寧缺勿濫,並於規定

時間內,將審查結果連同有關資料彙報總團部。

   (二)第二階段:由總團部邀請專家、學者及社會賢達組織評審委員會,就各單位所

送之第一階段合格案件,辦理初審、複審、決審,以評定各類得獎人選。  

 

七、評審與公佈:預定104年元月上旬初審、元月中旬複審、2月上旬決審。並於3月下旬召開記者會公佈得獎人名單。

 

八、表  揚:當選之青年獎章得獎人,由總團部透過大眾傳播媒體,向社會介紹表揚,並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編印專刊,介紹傑出成就與優良事蹟。

 

九、頒  獎:當選人將在104年3月慶祝青年節活動中隆重接受獎章、獎座與當選證書。

 

十、附  記:青年獎章除在推薦期間按規定辦理評審外,如發現有特殊優良德行與傑出成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就,並對國家具有重大貢獻者,本團得主動遴選,經評審委員會通過後頒授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獎章,以資獎勵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本授獎辦法可至救國團全球資訊網/公益服務網站http://pig.cyc.org.tw

下載專區下載)

              

中華民國104年青年救國團青年獎章候選人推薦表

中華民國 103年   月  日

候選人 

姓 名

 

性別

籍 貫

 

身分證統一編號

 

2吋正面半身

照片乙張

 

    優良事蹟及特殊貢獻

 

(本欄不敷使用,請另附頁)

 

e-mail

 

 

申 請

類 別

 

出生

日期

年 

 

 日

服務單位及職稱或就讀學校科系年級

 

 

服務單位

或就讀

學校地址

縣      鄉鎮      村

段   巷   弄   號  樓

電話

 

 

市      市區      里

 

本 人

 

通訊處

縣      鄉鎮      村

段   巷   弄   號   樓

電話

 

 

市      市區      里

 

戶 籍

 

地 址

縣      鄉鎮      村

段   巷   弄   號   樓

電話

 

 

市      市區      里

 

學  

 

 

學校名稱

院系科別

修畢

起迄年月

 

 

 

服務機關團體

職稱

起迄年月

 

 

 

 

年   月至

年   月止

 

 

    年  月至

年  月止

 

 

 

 

   年   月至

年   月止

 

 

    年  月至

年  月止

家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庭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狀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況

 

 

 

 

   年   月至

年   月止

 

 

    年  月至

年  月止

稱謂

姓名

年齡

服務單位及職稱或

就讀學校科系年級

推薦

單位

綜合意見

推薦

單位

 

 

 

 

   年   月至        

年   月止

 

 

    年  月至

年  月止

 

 

 

 

簽章

 

 

著作發明

名稱

日期

登記字號

得獎記錄

得獎名稱

頒獎單位

日期

 

 

 

 

 

  年 月 日

 

 

 

   年 月 日

 

 

 

 

 

  年 月 日

 

 

 

年  月  日

 

 

 

 

 

  年 月 日

 

 

 

年  月  日

 

 

 

 

 

  年 月 日

 

 

 

年  月  日

 

 

 

 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 (本授獎辦法可至救國團全球資訊網/公益服務網站http://pig.cyc.org.tw下載專區下載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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